中國時報【魏嘉瑀╱台北報導】



內容來自YAHOO新負債整合

外交部指出,自2011年馬國給予我國人15天免簽證待遇後,台馬互訪人次逐年增加,自2011年的54萬人次,增至2014年的71萬人次。本項簽證新措施實施後,可望更加便利兩國人民的觀光旅遊及短期商務活動,並促進雙方青年學子寒暑假期間的交流。

外交部昨天公布,馬來西亞政府宣布,自本月信貸15日起,我國人赴馬來西亞免簽證停留期限將由每次15天延長為30天。

外交部也提醒國人,預計停留馬國超過30天者,仍須先向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事先申請簽證。免簽證待遇僅給予赴馬國觀光旅遊、短期商務及社會參訪活動。若是因其他事由如工作(包括機器設備維護及安裝)、求學或長期商務赴馬者,須依實際目的申請不同類別的簽證,切勿濫用或誤用馬國免簽證待遇,以免遭馬國移民局遣返並留下不良紀錄,影響申請再次入境馬國簽證的權利。

雄獅旅行社副總經理游國珍表示,「不認為對台灣團體客有太大利多。」因為團客到馬來西亞多停留4到7天,原本15日簽證停留期限就已足夠,因此不太會吸引更多團客到馬國旅遊;延長至30日反而讓商務客更容易往返洽公,或自由行旅客可停留更久,這兩個類型的旅客應該受惠較多。他認為馬國若要車貸吸引台灣客前往,開放免簽或免簽證費應該比較有效。

赴馬來西亞免簽 15天延長為30天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赴馬來西亞免簽-15天延長為30天-215008540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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